政大大學報

農藥實名制困難重重 制度與實務落差大

2021/04/07 22:57:31

【專題記者詹和臻、陳卓希、邱海鳴、江俊緯綜合報導】「頭家娘,啊我酪梨要用什麼藥?」農民熟門熟路地走進農藥行,望向陳列於櫥窗裡琳瑯滿目的農藥,這是南部農藥行的日常。

北部早已沒有人務農,巷弄中,農藥行除了迴盪整日的電視聲外,偶有常客來採買自家用的園藝藥劑,順道嘮家常。 圖/邱海鳴攝

農藥行的主要任務,是針對農民的需求販售藥物,並教導用藥方式,讓農民除去作物病蟲害時,也保持外表美觀以利販售。農民與農藥行之間有著互信互助的聯結,因此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1月突襲式公告,7月將正式實行農藥實名制政策時,農民第一時間就趕到農藥行詢問

「現在要實名制,我們(農藥行)麻煩,農民更是不懂。」屏東縣植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植保公會)理事長郭永俊拿出一本登記簿,上頭記載農民的姓名、電話與地址。他表示,實名制是政府的美意,希望從源頭控管食品安全,但目前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更缺乏與農民溝通,「政府把食安的壓力都放在業者身上。」他憤慨地說。

政策無配套 實名制增業者經營壓力 

農藥實名制政策規定,農藥經銷商與業者必須以POS系統(註一)登記農民身分證字號、作物和病蟲害名稱,並每天向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陳報農藥產銷記錄,用以追蹤農藥流向,間接管理農藥殘留的問題。

註一:銷售時點情報系統(point of sale,POS),是一種廣泛應用在零售業、餐飲業、旅館等行業的電子系統,主要功能在於統計商品的銷售、庫存與顧客購買行為。

實名制雖立意良善,但多數農藥經銷商持反對意見。屏東縣植保公會監事朱正文舉例,像家庭園藝、農地種電(註二)都需要除草,但因實名制僅限農民身份,且需登記種植作物、病蟲害,阻斷諸多農藥需求者的管道,「實名制沒有對應的配套,總不能寫種電除草吧?」

註二:農地種電是政府為了發展太陽能產業推動的政策,在農地建設太陽能板,讓閒置的農地發揮最大作用。
農藥實名制強制農民購買農藥需提供身分證字號,用以追蹤藥物流向,卻忽略實際務農的問題。 圖/邱海鳴攝

郭永俊提出另一反對理由,從三年前開始,購買農藥就需登記姓名、聯絡電話和地址,並造冊管理;批發商和果菜市場也都會登記農民出售的作物,掌握貨源方便追查。而即將施行的實名制要求出示身分證字號,不免有矯枉過正疑慮,且使農民擔憂隱私外漏,「農民年紀都比較大,對身分證這種個資都很敏感。」

過去實名制為宣導性質,但今年變為強制政策,不僅影響農民,對農藥行更是一大衝擊。「我們(農藥行)當然反對啊!現在就已經在做了,突然說要增加POS系統,又要身分證,那之前做假的?」位於大稻埕的農藥行許老闆(匿名)說出諸多同行心聲。農藥經銷商立穎有限公司業務林俊吉補充現在近八成農藥行沒有年輕人,並超過一半沒裝電腦,農藥商得從手寫登記轉而適應電腦操作。

面對實名制,屏東縣農民陳志雄堅定表示,農民絕對願意配合政府的政策,但現在農藥制度有諸多與實務相衝突的現象,尚未被看見和解決,「比起要不要拿身分證,我們只要作物賣得出去就好了。」

約莫下午四點,果菜市場開始傳來此起彼落的叫賣聲,來自四面八方的農民聚集於市場,登記姓名及作物後,交由果菜市場販賣。 圖/邱海鳴攝
農藥管理制度不完善 農民難取得有效藥劑

「明明很多農藥是同成份,但濃度不同,就沒辦法噴在同個作物。」郭永俊以農藥「陶斯松」為例,濃度48%可以噴在稻米,但毒性較低的40.8%卻不行。農民陳志雄也說:「我也想用低濃度的,對人體比較好啊!」但礙於需要登記種植作物,農藥商只能賣給農民對應該作物的藥,可見農藥管制不夠完善。

屏東縣植保公會常務理事許曹乙舉例,大白菜與高麗菜雖然是同一菜種,用藥卻不能通用,「只因為這藥登記在大白菜,沒有登記在高麗菜啊!」滿福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星叡解釋,農委會規定,農藥僅限用於有登記的植物,只要藥商不願花錢登記多種作物,就會讓有效藥劑只能使用於特定作物,而沒登記的作物,只好不斷重複使用已產生抗藥性的農藥。

「農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加重農藥量或密集使用,一個是依照規定使用,然後因為病蟲害嚴重而沒有收入。」黃星叡無奈地說。

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以下簡稱毒試所)退休研究員楊秀珠談到,政府有推行「農藥延伸使用」,農民可申請擴大農藥適用的作物種類。例如農民在種植番茄時,發現特定藥物可治某疾病,便可向政府申請,「農民應該要講出來讓政府知道,覺得必要就會幫他們做評估,而且不用錢。」

「有在延伸使用應該選擇要變多才對啊!」但許曹乙反駁,成功延伸使用的藥物佔比不高,且申請流程冗長。新藥還在送檢時,舊藥可能因為政策限制、作物出現抗藥性等原因,面臨被市場淘汰的困境,因此農民能用的農藥種類越來越受限。

黃星叡以多年接觸農藥議題的經驗分享,只要合法推薦用藥有效,實名制就不會遭受那麼大的反彈。但目前大部分的推薦用藥都效果有限,無法精準改善作物的病害,所以農民被逼著提高藥物濃度、使用頻率,導致作物的農藥殘留量倍增。

不精準的用藥制度,等同逼農民使用無效藥劑施作,黃星叡感嘆,農民為了保住收成,難免會使用未登記在該作物、但可以有效防治病蟲害的藥劑,「嚴格說起來是違法的,但是不噴又不行,會沒有收成。」在惡性循環下,實名制將導致農民無法取得有效藥劑,成為務農的一大阻礙。

採收期規定難執行 農民違法護生計

除了缺乏有效推薦用藥,農藥上標示的「安全採收期」,也為政策與務農間的模糊地帶。安全採收期規範農民,藥物施用後需隔多久時間才可採收,目的為降低殘留於作物上的農藥量,讓消費者食用不會有安全疑慮。

在毒試所教導配藥技術20餘年的楊秀珠解釋:「採收期是有它的意義的,農民貿然去噴、去採,是不是對自己、對產品都會有問題?」安全採收期經過層層檢驗把關,目的就是保障農民和消費者健康。而他也提到,農藥實名制更可加強防治農民使用非法藥物,「農民抗議說沒登記的藥就不能買了,但那本來就不能用啊!」

屏東縣農民古先生(匿名)對此提出癥結,現今規範的安全採收期並不符田間實際採收期。他曾因作物的藥物殘留量過高沒通過檢驗,事實上,藥品從噴灑到採收最快三天至一個禮拜,「那像小黃瓜這種每天都要採收的作物怎麼辦?要我噴後放三天讓它爛掉?」他透露,因為制度缺乏與實務配合、變通,農民會為生計而違反規定,「我問櫃檯小姐(採檢單位)這樣怎麼辦,他說:『被抓到算你衰!』」

郭永俊分析,政府推行實名制不只是打壓農藥,另一方面是為推行有機農業。有在從農的許曹乙說明,有機農作在台灣的市佔率僅不到1%,「台灣小農居多,一塊田都種三、四樣,病蟲害很多,有機不適合。」

也因台灣這樣密集且繁雜的農耕模式,讓農業工作者認為實名制窒礙難行。許曹乙談到,因為土地作物種類多,所以噴農藥時容易污染其他鄰近作物,導致出貨作物的農藥殘留量違規。就算有實名制也難以追溯真正農藥噴灑的源頭,「如果一塊田上種五樣要怎麼噴?防檢局跟我說:『那就噴有機的!』」朱正文道出他從防檢局收到的回覆。

台灣勞力密集式的耕種方式,再加上作物種類繁多,並不適合大面積農藥噴灑,也難以管控農藥流向與殘留藥劑的源頭。 圖/江俊緯攝
農藥污名化 大眾認知不足

「實名制讓農民只能造假。」郭永俊預測,如果農民沒辦法取得需要的農藥,就會謊報種植作物的名稱,助長不法藥物或讓更多農藥在檯面下販售。而農民能合法使用的農藥數量也不多,屏東縣植保公會監事朱正文解釋,新藥需農藥商花錢做試驗才可核准使用,但通常礙於時長,農民會重複使用舊藥。

造成農民無藥可用的原因,可從制度面看起。台灣農藥管理為登記制,農藥商向防檢局提出新藥劑申請,經由毒試所進行檢驗,「要兩年,兩百萬。」楊秀珠提及試驗過程耗時且成本高。郭永俊補充:「一家花錢試驗後,所有廠商都能跟著用,那誰會願意(當花錢的人)?」

即使經過繁瑣、嚴謹的試驗過程,但大眾對農藥的認知不足,仍無法消弭消費者對於農藥的懼怕心態。「消費者只要一聽到農藥就覺得是毒藥,農藥不是毒藥啊!它是來幫農民解決問題的。」美林植物保護有限公司經理曾祥義強調,當農民合法使用藥劑,加上遵守政府規定的安全採收期,即為安全用藥。

至於電視新聞、農委會常提及作物被驗出「不可使用的農藥」,其實不一定會對人體或環境不好。此類沒有經過試驗核准的藥物可分成兩種:禁用農藥、未核准使用農藥。

禁用農藥通常毒性較強,人類攝取可能危害健康,或殘留於環境許久。至於未核准使用的農藥,農傳媒創辦人汪文豪舉例,有支藥物能同時使用於杭菊和茶葉兩種作物,抑制相同的病蟲害,但是藥物僅合法登記於市場廣大的茶葉,因此,未登記的杭菊為未核准使用。

諸多媒體不懂其中差別,直接下「毒杭菊」這類誤導消費者的標題,使大眾恐慌、更使農民不滿,「很多記者分不出這些差距,未核准使用不代表它很毒。」汪文豪說。

農藥管理為消費者導向 犧牲農民權益 

民國108年台灣全面禁用農藥「巴拉刈」,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曾表示,考量巴拉刈對人身安全有無法回復之影響,且曾民眾飲用巴拉刈自殺的案例,再加上具有可替代藥劑,所以為了不讓民眾再食用巴拉刈自殺,因而禁用。

「那我為了防止別人跳樓自殺,以後就不要蓋大樓。」曾祥義認為,農藥的功能是保護農作物,應該以對植株、環境的傷害程度去訂定農藥規範,而非因為極少數人誤用而禁止。

實際上,巴拉刈在溶於水後可被土壤分解,且相較現行的替代藥劑「固殺草」,巴拉刈殘留時間短,對作物與土壤傷害也更小。曾任防檢局局長的黃㯖昌也說:「我當局長時公開反對過禁用巴拉刈,因為那是農民需要的,是最好的除草劑。」

台灣農藥的毒性分級是根據對人體的傷害,而非對環境的危害。「其實農藥沒那麼可怕,吸最多的是我們欸!」農民陳志雄坦言,有些藥已經販售十多年,早跟土地和平共存,但「劇毒農藥」的標籤不僅讓民眾害怕,也讓政府禁止劇毒農藥更加名正言順,卻犧牲掉環境與農民的權益。

在消費者意識抬頭後,政府也漸以消費者角度制定農藥規範,「因為一講到食安,沒有一個官員敢去說服消費者說農藥是安全的。」曾祥義無力地嘆了口氣。

「不斷禁止與限制農藥的使用,反而讓農藥愈用愈多。」屏東縣九如鄉果菜批發市場檢驗實驗室研究員郭哲孝認為,近年來農藥在消費者眼中妖魔化,因此政府不斷禁止使用農藥,或下修農藥殘留量,卻沒有提供可替代的新藥給農民使用,會導致農民為了達到原先的效果,提高噴灑農藥的頻率,反而與農藥減量背道而馳。

許多農民考量自身年紀大、種植面積廣,無法自行噴農藥,因此會請專業農藥代噴,代噴人員時常一個上午要跑許多農田。 圖/邱海鳴攝

依據毒試所公告的農藥使用資訊系統,農委會將農藥的作用機制編號,並建議農民不應連續使用相同代碼的農藥,以免讓害蟲產生抗藥性,來延長農藥有效使用壽命並降低成本。再加上合法農藥愈來愈少,也造成農民在選擇農藥時,面臨無藥可選的困境。

郭哲孝也補充,近年來防檢局推薦用藥名單更動頻繁,但農村地區時常因通訊設備不齊全,或對科技產品不熟悉,導致政府與農村形成資訊落差。未收到訊息的農藥行,還是推薦舊藥給農民使用,或是農民根本不知道規定改變,仍使用舊藥噴灑,最終被檢測出農產品不合格。

「農民不是不接受,是沒辦法做啊!」朱正文雙手一攤,神情窘迫地說。

實名制顯露原有政策問題 農藥觀念教育成解方

農業工作者普遍認為,當今農業政策是以消費者為定位,忽視實際從農的狀況。對於即將上路的農藥實名制,農民和農藥行紛紛指出「缺乏配套措施」為最大弊端。

農藥實名制討論會議4月1日在立法院紅樓展開,農委會在陳報管道、政策輔導期上做出讓步,也承諾給予每人上限1萬5000元的電腦設備補助金。但對於農民來說,最大的難處並非實行農藥實名制,而是實名制顯露出既有農藥政策錯誤。

「希望像日本一樣,制定容許殘留量。」屏東縣植保公會的許曹乙認為,除了提出更多可使用農藥給農民,當前單一作物匹配特定農藥的限制,應該要改成僅限制農藥殘留量,規定作物不可以被檢驗出超過一定劑量,並由政府列出合法藥物,讓農民自行依照需求使用。

屏東縣九如鄉果菜批發市場特助陳政綱則以自身經驗分享,果菜市場透過主動幫農民檢驗農藥,並以檢驗結果提供不合格的農民施藥輔導。若檢驗通過則給予合格標章,除了是對品質的肯定外,若之後因故被政府檢驗不合格,則可以作為佐證請求複驗,「缺配套其實是缺了一個緩衝期。」陳政綱說。

郭哲孝也談到,實名制的重點不應只是開罰,而應該給予農民輔導的空間跟額度。他舉例,長效藥的安全採收期長達兩到三個月,如果政府願意在三個月內給農民兩到三次的複驗次數,並予以農藥施作輔導,「我覺得農民就會願意接受吧。」

「也許政府應該把放在實名制政策的心力,用在建立農民、消費者或農藥業者的一個(對農藥)觀念會好一點。」農藥行許老闆(匿名)則感嘆,比起透過農藥實名制強制限縮農藥使用,最應該著手改變的,是一般民眾對農藥的恐懼與不解。

回到最直接受衝擊的農民立場。夕陽時分,餘暉落在一位農民身上,他在果菜市場嘈雜的聲音中怒斥,「農藥實名制不可能啦!」他轉身騎上摩托車,揚長而去。

清晨,農民戴上面罩行走於檳榔樹間噴灑農藥,藥物飄散在空氣中,呈現一片霧濛。農民是接觸農藥的第一線,政府把關用藥安全之餘,更應該了解農民實務上所遇問題。 圖/邱海鳴攝